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岑巩县老年养护楼标准化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办事处或当地村委会公章及相关的负责人签字的协议原件扫描件为准。格式自拟,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11、投标人须提供《优************办事处或当地村委会达成用工协议。格式自拟,不提供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更改为: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
******有限公司) | ||||||||||||||||||
2025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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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