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内容
- 1.1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航食品(西安)门店服务岗位外包2025年招标项目
- 1.2 标段名称: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3 标段号: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4 招标范围与说明:
- 服务项目:东航食品(西安)门店服务岗位外包 主要要求:为西安航食提供各门店服务人员及辅助岗位的人员外包和餐饮配套服务。相关门店位置包含:伊仕特·爱机场店,伊仕特·爱西稍门店,伊仕特·爱绿地店等,(另计划2026年在咸阳机场东航城开设一家新的店面(开设时将替代伊仕特·爱绿地店)。 服务期:合同签订两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双方均无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服务金额为: 6572元/人/月(含税) 本项目预算金额:/
-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投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须书面承诺近3年内无人力资源服务违规处罚相关记录; 3、 投标人具有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4、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无行贿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查询结果为准; 8、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或为其自然人股东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同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同单位的自然人股东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11、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递******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 1.6 采购清单:
- 2540S****** 报名后查看
- 1.7 公司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