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2025年滦平县森林草原智慧防火能力提升项目(招标编号:SCMX-HBTTZB-******),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前端摄像机、防火检查站卡及调测、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北京第三方平台端口开发及扩容、设备巡航点位标定、系统培训。
1.2招标内容:根据所需设备及服务的所属类别,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1采购内容为前端摄像机、防火检查站卡及调测;标段2采购内容为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北京第三方平台端口开发及扩容、设备巡航点位标定、系统培训,详细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1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合计含税总价(万元) |
1 | 3公里热成像双光谱云台 | 台 | 55 | 2.6 | 161.59 | 261.5908 |
2 | 5公里热成像双光谱云台 | 台 | 5 | 4.19 | 23.6735 | |
3 | 10公里热成像双光谱云台 | 台 | 3 | 13.33 | 45.1887 | |
4 | 防火检查站 | 台 | 20 | 0.58 | 13.108 | |
5 | 摄像机调测 | 台 | 63 | 0.27 | 18.0306 |
注:不含税金额为232.55万元,含税金额为261.5908万元。
标段2 :
注:不含税金额为38.13万元,含税金额为40.4178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万元) | 含税总价(万元) | 合计含税总价(万元) |
1 | 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 项 | 1 | 6.3 | 6.678 | 40.4178 |
2 | 北京第三方平台端口开发及扩容 | 项 | 1 | 18.9 | 20.034 | |
3 | 设备巡航点位标定 | 项 | 63 | 0.15 | 10.017 | |
4 | 系统培训 | 次 | 6 | 0.58 | 3.6888 |
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付期:(标段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设备到货后30日内完成设备调测上线运行。
服务期:(标段2):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署调试。
服务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
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各确定1名中标人。
中标原则: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最高限价:本项目各标段均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在不含税单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报价,各标段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本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提供多个学历按最高学历为准)、职称证书扫描件、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以下团队人员(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岗位 | 人数 | 具体要求 |
电工人员 | 1名 |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准操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
登高人员 | 1名 |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
注:上述人员标段间不得重复,同一标段内不得复用,如出现重复或复用,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1个(1个单项合同或1个框架协议)同类(视频监控集成类或视频监控服务类)业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承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拓展业务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标段1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3公里热成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后同)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标段2: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本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调测工程师2名,均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还须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提供多个毕业证书按最高学历为准),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注:上述人员标段间不得重复,同一标段内不得复用,如出现重复或复用,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7网络安全系统测评实施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网络安全系统测评实施单位须具备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本项目网络安全系统测评允许分包;
若分包,投标人须承诺分包商满足本项资质要求,且投标人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分包商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质要求,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1.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1个(1个单项合同或1个框架协议)同类(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类或信息化平台维护服务类)项目业绩。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承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软件开发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标段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收取费用,不按照标段重复收费),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30号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3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齐锦波、崔乾坤、江林康、王苏、钱琨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银行:******银行锦官新城支行
账 号:************0015
异议联系人:齐锦波
异议接收电话:******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