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2025年盐碱耕地综合治理利用试点项目试点试验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农村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CG【2025】141号
项目名称:瓜州县2025年盐碱耕地综合治理利用试点项目试点试验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在广至藏族乡岷县村、新堡村和布隆吉乡的九下村各建立100亩试点试验区,开展试验9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含完税证明、税收电子缴款书等,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若供应商自营业执照核发日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个月,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纳税证明(成立期间未产生纳税义务的,需提供税务机关“未发生纳税义务”证明或零申报材料),内容清晰可辨;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中已退休人员须同步提供退休证明);若供应商自营业执照核发日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个月,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成立期间未产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义务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发生缴纳义务”证明或零申报材料),内容清晰可辨;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前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
网 址:“******:13100/bid-ejiaoyi-jq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榆林南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正大路16号3-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方式:******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瓜州县2025年盐碱耕地综合治理利用试点项目试点试验项目.pdf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