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看守(拘留)所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红原县看守(拘留)所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行审〔2024〕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红发改行审〔2024〕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
2.2建设规模:拟建设红原县看守(拘留)所5389.56平方米,兼具看守所和拘留所功能。主要包括看守所4345.48平方米(含监区、业务用房、门卫接待室、发电机房等);拘留所1044.08平方米。配套完善室外道路、停车位、大门、围墙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红原县看守(拘留)所新建项目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15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安局
地 址: 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1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祝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1栋4单元2704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