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路面碎石(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直接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5-LQ7GS-WZ-113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路面碎石(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直接采购
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至 2025 年06月15日17时00分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路面碎石(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1项目部)直接采购项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第一标包
采购限价:******.57元(含3%增值税)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2元(含3%增值税)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金额(元) | 合计 |
标包一 | 碎石 | 10-30mm | 吨 | 13385.89 | 71.07 | 951335.19 | ******.52 |
碎石 | 10-20mm | 吨 | 7011.66 | 71.07 | 498318.67 | ||
碎石 | 5-10mm | 吨 | 53521.84 | 65.92 | ******.66 | ||
备注: | 1、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3%增值税等;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过磅验收数量为准; |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提出。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09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