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沙溪镇四联村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剑川县沙溪镇四联村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消防等附属设施。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18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罗女士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晓金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剑川县沙溪镇四联村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24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9 08:3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4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消防等附属设施。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含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2.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3.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与之相近专业均可)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业绩部分不作要求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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