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沛县沛城汉明路东学府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街道汉明路东学府路北,调查地块面积为16652.81m2(约24.98亩)。整体地块的中心坐标:东经116.95396°、北纬34.71709°。
根据《沛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A6社会福利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历史影像图、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孔庄村王寨组农田,现为空地,历史上无工业企************医院、驾校、建材仓库等,通过对周边企业的污染识别及污染物迁移途径分析,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明确污染源。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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