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毛集镇康庙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毛集实验区毛集镇康庙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一期
二、标段编号:2025GCHNG0226-1
三、项目编号:2025GCHNG0226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
六、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3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有限公司。
(******街道路东村菜市场201号;联合体******有限公司A02)集群登记。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55元,得分:96.43分。
(3)工期:365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蒯东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01870);设计负责人:缪祥龙(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395)。
(6)企业业绩: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三期)北环路两侧人行道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段、西段)(合同金额:******.00元;签订时间:2024年6月6日);柏乡县珍稀食用菌菌种科研与生产基地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二期(合同金额:******.00元;签订时间:2022年9月5日)。。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1:市政行业乙级。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1)地址:******检察院宿舍楼104号;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云谷路266号。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17元,得分:95.24分。
(3)工期:365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曾家黎(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9241);设计负责人:林志权(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359)。
(6)企业业绩:FX18-E03-02地块(原肥西县FX202422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00元;签订时间:2025年7月11日);吴堡西路(深秀南路-翼然路)等2条道路建设项目(合同金额:******.73元;签订时间:2024年7月23日)。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有限公司。
(1)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88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1203室;联合体成员:重庆市沙坪坝区石碾盘88号附1号 23—1、2、3、4、5、6。
(2)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32元,得分:95.13分。
(3)工期:365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张晓妹(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3904);设计负责人:蒋可政(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001)。
(6)企业业绩:牛寨乡万和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合同金额:约1000万元;签订时间:2023年5月22日);无为市东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合同金额:******.09元;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八******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拟派设计负责人为张浩然,实际提供设计负责人为李戈,依据招标文件P69页(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九、招标人:******人民政府
十、招标人地址:******人民政府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柴化洋;联系方式:******501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街道广场路西侧中环国际广场5栋1006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陈宝娟、朱学娟;联系方式:******、******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 议(质疑)联系人:柴化洋、陈宝娟、朱学娟
异 议(质疑)联系电话:******501、******、******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