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黄桥水库工程、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黔江区高坪水库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发改委函〔******发改委函〔2025〕4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市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枢纽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黔江区黄溪镇、黔江区五里镇、黔江区黑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新建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104.5万?。主要建设工程为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和灌溉供水工程组成。其中:大坝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设施组成;坝后下游右岸建设处理规模3000t/d水厂1座。
黔江区黄桥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建设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128万?,工程区规划灌溉面积4320亩,场镇供水人口9230人。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建筑物、上坝公路及管理房等工程。
黔江区高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建设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137.6万立方米,工程区规划灌溉面积5040亩。水库功能兼具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建筑工程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供电设施工程、信息化与自动化系统设施工程、机电设备与金属设备安装工程和施工临时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勘察设计部分:完成黔江区高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黔江区黄桥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
2.4.2 施工部分:完成黔江区高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黔江区黄桥水库枢纽工程工程(枢纽工程)、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含水厂)经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及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相关手续及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工期为480日历天,黔江区黄桥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90日历天,施工工期:630日历天 ),黔江区高坪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90日历天, 施工工期:6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均为 24个月。
2.6 本次招标为三个项目打捆招标,中标人需按项目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上丁商务楼21-19 |
联系人: | 汪老师 | 联系人: | 冯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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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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