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嵊州市和美绿色建设项目(杨家宅-坞坑)已由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507-330683-04-01-8110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接清白线,位于杨家宅村附近,终点为清溪村,路线全长7.0公里,路面宽度6米,路基宽度7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参照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参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 1/25。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设施和照明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约7328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为5013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设施和照明工程等。)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如有)、施工招标用图纸、后续服务、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耕地进出平衡编制方案(占补平衡)、林地(含草地、湿地)报批(含林木采伐设计)及验收、施工总体风险评估、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压覆矿产评估、防洪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和验收、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等设计阶段前的专题项目)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完成外业勘测与地质初勘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
(2)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 7 天内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和电子稿;
(3) 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 20 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 7 天内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和电子稿;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各专题报告原则上不得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
勘察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
勘察设计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通知书时间为准。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1)和(2)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3 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 月18日,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3 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4 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4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5年11 月18日8 时30分~ 9 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嵊州大道108号
邮政编码: 312400
电 话: 057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七楼
邮政编码: 312400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5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邮 政 编 码: 312400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0575-******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