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十五五”期间嵊州市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拟适用的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意见。
一、 意见征询编号: ZJYC-SZ******10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2.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方法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未按法律法规确定采购需求,需求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4.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5.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6.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 其他事项:
提出修******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嵊州市兴旺街281号5楼505室),同时将书面材料发邮箱至****** @qq.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四、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 2025-08-11 16:30前
2. 意见递交方式: 当面递交、邮寄、邮件
3. 意见接收机构: ******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4. 联系人: 韩陈芝
5. 联系电话: ******
6. 联系邮箱: ******
五、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投标人、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提交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六、 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招标文件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一一书面回复,最终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