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中的“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该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开始建设,2025年6月16日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建成,现我公司针对项目生产线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调试,就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计划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调试时间如下:
项目名称:彝良县龙街乡寨子组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计划调试开始时间:2025年6月16日
计划调试结束时间: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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