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答疑纪要(1)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投标人:
1、上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答疑如下: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元,其中暂列金额:59359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0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随本答疑纪要(1)发布,详见附件1。
3、本项目要求节点工期,投标须知前附表2.1计划工期要求中“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修改为“2026年2月11日完成主体封顶并达到通水条件”。
4、专用合同条款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第(4)条修改为“本工程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厂拌碎石(级配)、商品干混砂浆运距均按7km 包干计取,实际施工中增加或减少运距均不予调整”。
5、本项目含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要求详见附件2。
6、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1)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1)为准。
******建设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2:
绿化工程的相关约定如下:
(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2)绿化养护期十二个月(含前6个月成活率养护期),养护期满时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100%;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在养护期内补植树验收时养护期不少于12个月(含前6个月成活率养护期)。未及时补植的苗木将在审核结算中以该分项款的三倍从工程尾款中给予扣除。
(3)本项目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定施工合同前,应针对本项目特性编制一份完整的苗木养护计划书(养护期为一年)提供给发包人作为合同附件。
(4)本工程施工所需苗木、景观施工材料(除发包方供应外)及其他材料的种类、规格须经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方可采购进场(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苗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苗木供应地现场确认签字后方可运至施工现场,运输过程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为保证质量,承包人所采购进场的苗木及其他主要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树木(含设计图纸中标注的特形植物)的挑选应通知发包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设计人员共同进行。起苗、保护性包扎、运输过程的质量保证由承包人负责。
(7)若对苗木及其他主要材料的质量有怀疑的,承包人应认真进行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不得运进施工现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8)苗木的规格达不到设计保证项目要求的,不得进场。
(9)在养护期间化肥、农药、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0)本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工程量(或工程造价)发生增减或施工范围有发生调整均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11)绿化面积计算等需符合《龙岩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则》文件规定。
(12)绿化养护给水管网由承包人实施。
(13)胸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指主干离地面1.3m处的直径;地径:指主干离地面5cm处的直径。
(14)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15)栽植土的地面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基本恰当,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花坛基本无积水。
(16)栽植土基本整洁,无大于3cm粒径的石砾、砖瓦砾等杂物,小于3 cm粒径的石砾、砖瓦砾杂物的含量应低于10%;草坪的栽植土中小于3cm粒径石砾、瓦砾杂物的含量应低于5%;花坛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特殊绿地的含量按设计要求)。
(17)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面应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18)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一木本苗》CJ/T34的要求;严禁带着严重的病、虫、草害。
(19)树木姿态和生长势应树干竖直(除设计特殊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20)树木病虫害无明显虫害。
(21)树木土球和裸根树根系应土球完整,包扎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林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22)草块和草根径草块的尺寸一致,厚薄均匀,泥厚应不小于1cm,杂草不得超过5%;草根径中杂草不得超过2%;过长草应修剪;无明显病虫害;长势良好。
(23)花卉生长茁壮,发育均齐,根系良好,无损伤,无明显病虫害。
(24)地被生长茁壮,冠幅完整,根系良好,无损伤,无明显病虫害。
(25)竹类生长健壮,鞭芽饱满,根盘完整,枝叶繁茂,无明显病虫害。
(26)藤本枝长具攀援性,根系发达,枝叶茂密,无明显病虫害。
(27)放样定位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28)树穴应符合设计要求;翻松底土;回填种植土,施足腐熟基肥;树穴竖直。
(29)定向及排列树木的主要观赏面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完幅应完整;群植树木的林缘线、林冠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30)栽植深度;栽植深度符合生长要求,根颈与土壤沉降后的地表面等高或略高,但竹类及生长迅速、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宜略低。
(31)土球包装物、培土、浇水:清除土球包装物,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32)垂直度、支撑和卷干: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竖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卷干或扎缚紧密牢固。
(33)修剪;无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害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整齐,线条分明;造型树的造型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平整、留枝、留梢、留叶正确,树形匀称。
(34)草坪:草块移植应密铺草坪留缝间隙应1.5—2.0cm;间铺草坪间隙不超过10cm,草块的间隙应用疏松土填平,草块与土壤密结:草坪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35)切草边:草坪与树枝、花坛、地被的边缘应切草边,草坪边的边坡角时呈45°,深度应为10—15cm,线条平顺自然。
(36)修剪:草坪修剪应平顺、整齐。
(37)花卉: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均匀,高低搭配恰当;种植深度适当,根部捣实;花苗生长势必良好。
(38)关乎景观关键节点的苗木,如直径20CM及以上大乔木,或孤植树、特选树种,需经监理、设计、业主认可后方可种植。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到本规程规定的质量合格的规定。
(39)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0)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41)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坪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42)绿化用地需整平、整顺并做好排水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施工种植。
(43)苗木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苗木应生长良好,无病虫害,苗木应为实生苗,不准采用高压苗或扦插苗。苗木质量均要求苗木健壮,不徒长,主干端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分枝点以上枝叶疏剪适度(某些须保留全冠的乔灌木必须全冠栽植),土球完好无破损、无松动(业主不接受拼接土球的苗木),一般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在3米以上;胸径18CM以上的苗木前应保留有骨架,分枝点以上枝叶疏剪适度,土球直径不小于80CM。米径15cm以上乔木按杉木四脚桩支撑考虑,米径5-15cm乔木按毛竹四脚桩支撑考虑,米径小于5cm不计支撑费用。
(44)挖掘苗木时,按土球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球呈圆球状,土球下部直径可略小于上部,偏差不超过15-20CM(根据土球直径大小考虑)。
(45)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或土台)。用吊车吊运时一定选用起吊、装载能力大于树重的机车和适合现场使用的起重机类型;苗木运抵现场时土球应完整、不松散,大树土球需要用草绳、编制袋或钢丝网捆扎。
(46)种植穴为基本正方形或圆形,要求上下一样大,穴底平整,大小符合设计要求;大树移植半个月前对树穴土进行杀菌、除虫处理(如用50%托布津或50%多菌灵粉剂拌土杀菌,用50%面威颗粒剂拌土杀虫等)。
(47)种植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客土,填入优质种植土,并按要求施足有机基肥。
(48)行道树种植应在一条线上,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并注意树木观赏面的合理朝向;遇有障碍物不能按原定设计株距种植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9)种植时可酌情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喷施抗蒸腾剂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以提高成活率;乔木树干应采取包裹措施;绕树干草绳粗度不得小于1.5CM,草绳从苗木的近地面开始绕起至树干高度的1/2-2/3,草绳一道紧挨一道,不留空隙;缠绕松紧适度。
(50)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胸径12CM以上的苗木种植后,原则上应立即设立支撑架(胸径15CM以上四角松木架式,其余采用三角竹架式)。支撑架高170CM,支撑架入土30-40CM,牢固结实,外形美观;固定树干处,必须有软质衬垫物,防止损伤树皮。胸径12CM以下的苗木可酌情采用其它灵活的支撑形式,但架材、架式都必须结实、安全、整齐、美观。
(51)草皮要求长势良好,纯净无杂草、无病虫害;草皮铺设要求密铺,两两草皮间的间隙不大于2cm,初步验收时草皮已恢复生长,无病、死块;交工验收时草皮长势良好,整体整齐美观,覆盖满整个草坪,无裸露块。缀花草坪考虑铺草籽播撒后,考虑盖无纺布(30g/m2)一道,利于养护。
(52)苗木种植后在施工养护期要按规范认真进行浇水、喷水、施肥、松土、锄草、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确保苗木生长健壮,同时保持绿地整洁无杂草、垃圾。
(53)承包人未能按照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完成修缮任务累计达三次的,发包人将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工程履约保证金,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有权拒绝该承包人一年内参加发包人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54)发包人有权根据各地块现场地形、现状及种植景观效果对该地块苗木品种数量进行调整,对具体种植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核减。
(55)对不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造成工程滞后的,发包人有权组织有实力、信誉好的其他班组进场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从结算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6)由于本项目清单里的项目有不确定性,发包人有权进行适当调整。
(57)承包人严格按绿化技术规范和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执行。
(5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绿化工程无法移交的,养护期相应顺延,相关管养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9)本工程的绿化工程部分缺陷责任期(养护期)为壹年,待全部施工完成后,进行完工验收,完工验收合格后,所有苗木开始进入壹年养护期,壹年养护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退还绿化工程部分的质量保证(保修)金。******管理局《龙岩市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督查考核细则》相关条款执行。防腐木、聚氨脂透水面层保修期为叁年,其余工程缺陷责任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若承包人所施工项目出现损失或损坏问题时,只要不属于发包人的过错,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如果未出现比较严重的保修问题,可由承包人出具工程保修承诺书,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保修)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退还部分质量保证(保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