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项目零星用工班组
公开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价公告
第二章 竞价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 竞价公告
1.总则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采购人 | 名称: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新天地商务中心望座5幢东楼15层 联系人:江洋/余武泽 电话:0571-8874-1698/152-6888-8137 |
1.2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 |
1.3 | 项目概况 |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工作内容为按甲方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桩基工程(钻孔灌注桩、塔吊桩、试桩)及基坑围护工程(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SMW工法桩(含型钢插拔)、钻孔灌注桩及钢格构柱)、混凝土喷射护坡、地下清障工程。 |
1.4 | 采购内容 | 零星用工 |
1.5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价 |
1.6 | 最高限价 | ?暂定含税限高总价865200.00 元(具体详见竞价内容及要求表)税率暂定3%,管理费0.6%。 |
1.7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有限公司劳务库 3.其它要求:/ |
1.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 |
1.11 | 保密 |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1.12 | 竞价规则 | 浙建采平台(******/)点击报名签收竞价文件后,显示具体的竞价规则。 |
1.13 | 电子竞价承诺书 | 分供商在公开竞价前1个小时上传电子竞价承诺书。 |
1.14 | 竞价保证金 | t是 ¨否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照最高限价的2%收取,最高不超过80万元标准收取。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费用审核人:陈经理 0571-******,进行处理! ******有限公司 账号:************270 ******银行西城支行 注意事项: 1.企业缴款账户户名需要与企业名称一致(班组需要班组长本人缴费); 2.缴费按照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多缴、少缴、分次缴都视为缴款失败; 3.保证金退款将沿缴费账户无息原路退回; 4.在开启新一轮后,必须待同一任务编码完成,方能退还保证金。 | ||
1.未成交分供商的竞价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成交分供商的竞价保证金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集团黑名单,没收竞价保证金,且三年内禁止使用:: (1)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2)与其他分供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低价竞争,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4******集团造成损失的。 | ||
1.15 | 履约担保 | |
1.16 | 竞价开始时间、地点 | 竞价地点:浙建采平台(******/), 竞价开始时间:浙建采平台(******/)时间为准。 |
1.17 | 中标通知 | 采购人在浙建采平台(******/)发布中标通知。 |
1.18 | 其他 | 存在下列情况的,采购主体单位可终止竞价或重新发起竞价: (1)分供商之间存在围标串标情况,破坏竞价公平性; (2)采购需求发生变更,现阶段竞价采购不满足要求的; (3)其他经采购主体单位的采购领导小组同意的。 |
2.采购文件组成及要求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文件的组成 | (1)竞价公告 (2)竞价内容及要求 (3)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 |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浙建采平台(******/)“投标答疑专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采购文件的澄清采购人将通过浙建采平台通知已取得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和变更。对采购文件的补充和变更,将通过浙建采平台通知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和变更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过浙建采平台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4.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建采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和答疑信息,自行下载相关文件,采购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截止时间:以浙建采平台(******/)时间为准。 |
2.3 | 成交单位 | 竞价截止后,以不含税价格最低的分供商为成交单位。 |
2.4 | 计税方式 | 一般计税方法 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2.5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t否 ¨有。其他资料为: |
3.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竞价过程中,分供商可不上传盖章报价单,以平台报价为准。 |
3.2 | 投标 有效期 | 90天 |
4.纪律和监督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1 |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 ******集团的合法权益。 |
4.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4.3 | 投诉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电话:0571-******-8054 |
5.其他注意事项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1 | 平台服务费缴纳标准 | 1.中标金额20万元以下的不收取平台服务费; 2.中标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且在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万分之八; 3.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在5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费率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点六; 4.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服务费费率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二。 |
5.2 | 会员费缴纳标准 | 1.采购控制价在20万元以下的投标分供商免缴会员费;采购控制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投标分供商,收取会员费1500元/年。 2.分供商在完成注册及入库审核后,享有采购控制价在20万元以下的投标权;对于采购控制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须缴纳会员费方可获得投标权。 ******集团非生产经营性采购分供商无需缴纳会员费; ******集团内部产业链单位无需缴纳会员费及平台服务费; ******集团大师工作室无需缴纳会员费及平台服务费; |
第二章 竞价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量 | 数量 | 暂估月 | 增值税 | 控制 | 控制 | 备注 |
1 | 小工 | 人*月 | 8.00 | 4.00 | 3% | 8240.00 | 263680.00 | |
2 | 技工(水电工) | 人*月 | 1.00 | 4.00 | 3% | 10815.00 | 43260.00 | |
3 | 技工(围护架子工) | 人*月 | 1.00 | 4.00 | 3% | 10300.00 | 41200.00 | |
4 | 技工(测量员) | 人*月 | 1.00 | 4.00 | 3% | 13390.00 | 53560.00 | |
5 | 技工(施工员) | 人*月 | 5.00 | 4.00 | 3% | 12875.00 | 257500.00 | |
6 | 技工(资料员) | 人*月 | 2.00 | 4.00 | 3% | 9270.00 | 74160.00 | |
7 | 交通指挥 | 人*月 | 2.00 | 4.00 | 3% | 7210.00 | 57680.00 | |
8 | 厨师 | 人*月 | 2.00 | 4.00 | 3% | 9270.00 | 74160.00 | |
控制总价(含税): 865200.00元(大写: 捌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 )。 | ||||||||
报价说明 | 工作内容:小工负责施工现场内临时安排的进出场车辆冲水、场内裸土覆盖铺设草皮、绿网及文明标牌安装、试块制作等临时性工作,水电工、安全围护架子工、测量员、施工员等技术工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生活用电设施安装维护及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装维护工作等生产性零星用工工作,交通指挥负责场内及门口交通顺畅和安全;厨师负责所有管理人员、小工、监理伙食。本工程的劳务管理费为0.6%,劳务管理费、税金由招标人承担(不含税单价里包含除3%增值税及劳务管理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含附加税、个税等全部费用),劳务管理费在劳务款支付时扣除。 | |||||||
数量的确认方式 | 以项目部考勤人员考勤为准,按月计量 | |||||||
运输与包装 | / | |||||||
质量标准 | 满******集团、公司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实施,确保符合杭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 |||||||
付款条件 | 零星用工工资按月结算,经甲方实际审核确认工作量后次月月底前支付已结算完成工作量的100%款额(每次支付款前需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是否接受招标方以自有房产抵付工程款 | ¨接受 ¨不接受,请在公开竞价清单备注处进行说明。 | |||||||
是否为中小微企业 | ¨是 ¨否 ,请在公开竞价清单备注处进行说明。 |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