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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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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0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5-ZFCG-013

项目名称: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7000.00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车辆租赁服务

小型汽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45000.00

1-2

车辆租赁服务

皮卡车

9(辆)

详见采购文件

252000.00

25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合同价款(因车辆损耗按照市场行情)商量合适确定后,续签次年合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关于租赁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齐整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须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20225月至20255月)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5 月   日至 2025 年 5 月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 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景泰国际饭店16楼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景泰国际饭店16楼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刘苗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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