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街道南关正街246号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
项目名称: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6,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6,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地力培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6,200.00 | 1,12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银行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税务机构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完整齐全查询截图,不限于封面扉页附网站跳转页等)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8日至 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街道南关正街246号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南关正街246号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南关正街246号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购买磋商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以下但不限于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须提供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保机构开具的企业的参保缴费证明及为其缴纳的本年度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除证照外,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至投标期间,授权委托人不得更换。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南关正街246号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项目核准书.pdf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