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夷陵区普溪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8 21:07|******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5-13|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夷陵区普溪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70010-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239
3、项目名称:夷陵区普溪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13(万元)
6、最高限价:213(万元)
7、采购需求:
夷陵区普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涉及黄柏河支流普溪河及其支流普溪小河,治理总长度12千米,其中普溪河防洪治理标准按20年一遇,治理长度7.05千米,普溪小河防洪治理标准按10年一遇,治理长度4.9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①河床修复工程。普溪河河床平整、疏浚7050米,漫水桥及拦水坝拆除6处,河床扩挖3处,取水坝修复1处,新建拦沙坎30座;普溪小河河道疏浚4950米,漫水桥拆除1处。②河道护岸工程。普溪河拆除新建护岸8490米,其中台阶式半浆砌石挡墙7330米,混凝土挡墙+预制阶梯式护坡1160米。普溪小河拆除及新建护岸5760米,均为坡面式半浆砌石挡墙。③防汛交通工程。普溪河新建防汛道路6390米,新建机耕桥3座;普溪小河新建防汛道路210米,新建机耕桥5座,人行桥 13座。④其他工程。在普溪河出口处新建生态湿地30亩。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资金到位后30日历天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1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公告中不一致之处以此处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服务范围须包含项目咨询;(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 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上传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作为评标依据);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清晰可见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3.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不一致之处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49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F21青年天地032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