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研字(2025)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衔接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费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拟改造提升道路约140161.47平方米,其中:水泥路沥青罩面67618.52平方米、水泥路拆除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375平方米、土路铺筑水泥混凝土71201.95平方米、水泥路拆除铺筑沥青路面966平方米;修建道路边沟约10152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详见投标人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30 00:00至2025-11-06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龙,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魏县魏城镇龙乡北大街 160 号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409号兴隆商务公寓A座718室 |
| 邮编: |
056800 |
邮编: | 056000 |
| 联系人: |
闫玉良 |
联系人: | 王晓龙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银行: |
/ |
******银行: | ******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