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食堂操作间改造等工程) JSZC-320390-ZXXD-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ZXXD-C2025-0008
项目名称:******中学食堂操作间改造等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8272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8272.07元
采购需求:
食堂外墙拆除原有抹灰层(原有抹灰层标号低,现脱落)268.6m2,新做抹灰层268.6m2,新做真石漆268.6m2,新做树脂瓦屋面(食堂顶部、公共厕所顶部)673m2,整治路牙石86m,新做手球场1917.8m2,修建家长等待区483m2等项目,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五、开启
时间:2025-07-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08_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采购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陈建,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凤鸣路******居小区商务楼4楼401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74d462a5-6d3e-4be0-b114-45d073c26feb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街道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凤鸣路1号大通大厦4层401-403室
联系人:陈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