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83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平遥路8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兴晖(男)
地址:******街道金沙江路3131号2幢J1219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金铭洋复印纸(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A4(70G)
数量: 50.00
单价(元): 2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4(70G)
2.合同金额(元):
1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