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茂新村总体策划与概念规划方案,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作范围约1.98平方公里(198公顷)。2.2招标范围:
宁波茂新村农文旅项目的总体策划及概念规划,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2.3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2.4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提交初步总体策划及概念规划方案成果;
(2)根据上级部门评审意见15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深度,并满足项目需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2月、3月、4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0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上发布。8.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柴家漕巷27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林虎、范少亮、范琦
电 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