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石墙镇三合村至峰岩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峰岩乡段)借道段路面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比选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川区石墙镇三合村至峰岩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峰岩乡段)借道段路面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川区石墙镇三合村至峰岩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峰岩乡段)借道段路面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合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t |
3885.75 |
56.65 |
220127.74 |
含南川城区周边石场至项目地运费、上下车费。 |
2 |
钢筋、钢材(综合) |
t |
4.3338 |
3399.00 |
14730.59 |
含销售门店至项目地运费。 |
3 |
C15-20商品砼 |
m3 |
988 |
374.00 |
369512.00 |
含混凝土搅拌站至项目地运费。 |
4 |
C30商品砼 |
m3 |
186 |
396.00 |
73656.00 |
含混凝土搅拌站至项目地运费。 |
5 |
合计 |
|
|
678026.32 |
|
注:
1、中标价格为合同供货期内供货的固定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
2、合同执行期内为固定单价。最终价款按实际使用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3、投标单价和单价合计均不能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类似范围,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加盖鲜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请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比选文件提供期限
1.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QQ邮箱方式发送至******7@qq.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并领取本项目所有资料。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2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行南川支行
账 号:0167 0161 8000 003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6月5日17:3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未按时缴纳者不得参与比选。已缴纳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获取比选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金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龙济小区2号楼金川路6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老师
电 话:******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龙湖时代天街D馆10栋7-1